美國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法學教授詹腓力(Phillip Johnson),被譽為是最有資格批判進化論的人。
因為他曾任美國大法官華倫(Warren)的助手,他的專長是分析明辨律師在辯論時所用的詞藻和邏輯。當他讀到進化論的文獻時,隨及意識到裡面充滿著許多邏輯上有問題的雄辯與遁辭。
所以他以法官的身份,多次質問:「我們怎樣才能知道『進化論』是真實的?確鑿的證據何在?」他在自己寫的一本書《審判達爾文》(Darwin on Trial)中做了這樣的總結:「化石向我們展示的都是突然出現的有機體,沒有逐步進化的任何跡象……這些有機體一旦出現,基本上就不再變了,哪怕過了幾百萬年,不管氣候環境如何變化。
如果達爾文的理論成立,這些條件本應該引起物種的巨大變化。」
事實上我們還發現關於猿人的報導,很大部分是投機和欺騙多於事實。下面這個爪哇人(Java Man)的事例足以說明之:您可能不知道爪哇人被認為是猿人,其基本證據僅僅只有一根腿骨、三顆牙齒和一部分頭蓋骨。
腿骨像是人的,而頭骨卻像是類人猿的。但是這兩部分化石是在同一水平的岩石上相距十四米(四十五英尺)的地方發現的,現場也有真正的人頭骨,而後一部分事實卻被隱藏了許多年。
這些化石的發現者都波士(Dubois)於其晚年才宣佈它們並非猿人的遺骨,而更像是一隻巨大的長臂猿的骨骼。
然而,進化論者拒絕接受他所說的,於是,建立在荒謬可笑並少得可憐的證據上的爪哇人仍舊被拼湊起來,作為確實存在過的生物出現在教科書裡。
以上所述分析了人由猿人進化而來的說法不但薄弱且漏洞百出,從另一方面來看,其實許多考古學家的發現都直接地反駁了進化論支持者的論點,例如考古學家在世界各地陸續發現了遠古不同時期人類的直接證據,從幾萬年前至幾億年前的人類腳印到人體的骨骼化石。
以下列出部分已被證實的發現。
五·四億至二·五億年前的人類鞋印
三葉蟲是五·四億至二ܮ五億年前的生物,早已絕跡。
美國科學家米斯特(William J.Meister)在猶他州羚羊泉(Antelope Springs)的寒武紀沉積岩中竟然發現一隻成人穿著便鞋踩上去的鞋印和一個小孩的腳印,長約一○·二五英吋(二十六公分),寬約三·五英吋(八·九公分),嵌在岩層中,就在一隻三葉蟲的化石上面。
經猶他(Utah)大學著名的化學家Melvin A. Cook 鑒這的確是人的鞋印。
二·七億年前的人類腳印 一八一七年,考古學家Henry R. Schoolcraft和Thomas H. Benton在美國密西西比河西岸附近的一塊石灰岩石板上,發現了兩個人類的腳印,長約一○·五英吋(二十七公分),腳趾較分散,腳掌平展,與長期習慣於不穿鞋走路的腳印相似。
腳步強健有力,腳印自然。挖掘所得的各種跡象均表明:其壓痕是在岩石很軟時踩上去的。據鑒監定,這塊石灰岩石板有二·七億年的歷史。
二·三五億年前的人類腳印
在中國雲南富源縣三疊紀岩石上面發現有四個人的腳印。據考證,這些岩石已有二·三五億年的歷史。
[ 本帖最後由 khadafy 於 2009-10-22 02:31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