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風暴對香港房地產的影響
香港(實際上是亞洲)1997年金融風暴對當地的房地產影響極為嚴重,(實際上)最終致使SAR政府出面干預貨幣和資本市場。因為國際投機者首先借入大量港幣打算集中拋售,打算迫使跟美圓匯率掛鈎的港幣貶值。香港SAR政府為了打擊短期投機港幣,將短期港幣借貸利率調高到30%以上,這招的確增加了國際投機商的資金成本,但是同時也大大傷害了香港當地借錢買房的業主。而且,之前的香港因為經濟和政治體系穩定,市場經濟高度發達,所以無論是股票市場還是房地產市場的資產抵押率非常高,藍籌股股票(比如滙豐銀行的股票可以抵押80%,即100元港幣的股票,買家可以只支付20元就可以,其餘由銀行或者證券公司提供貸款),房地產也一樣,抵押比率高達80%以上(100萬港幣的房子只需要交首期20萬甚至更低就行,其餘款項由銀行貸款支付)。所以當股票價格大幅下跌時,銀行向借款買家催款(比如滙豐銀行已經跌到50元,借款買家必須向銀行補足60元,因為按照80%的貸款限制,50元的股票銀行只能提供80%或者40元的貸款,其餘60元必須由買家補足)。所以大家只好出售房產,迫使房地產短時間內賣盤蜂擁而至,打壓房地產價格,使得香港重要的房地產標誌性物業價格連創交易價格新低(香港中環地產由1997年初的3-5萬港幣/平方英尺,跌到1997年底左右的1-2萬港幣/平方英尺以下)。可見,香港的金融性資產(股票、外匯和貨幣)跟房地產的關係異常密切,所以前者城門之火,往往殃及後者池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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