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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傅,今天才回來,你的問題,
首先,有些你是用極端例子和未知事實來做一個假定
未來是一個未知,生命因它而動聽,和精彩,也因它而危機四伏,
但無可否認,我們不能用自已想法主導別人未來,那怕那個是我們自已兒女,如果你否認這點前題,我們就真的無法說下去,理由就不說了
1. 如果小生命有唐氏綜合症、亨靈頓舞蹈症,即俗稱低B仔?
有,我朋友生了,還是堅持養下去,他們哭過,但仍然負責下去當一個父母責任
2. 如果小生命有長期病、需要每月數萬元治療費?
我會努力,錢,我會賺,賺不了,我不會怪自已,因為我的的確確在為她努力,也許她/他是
我負累,但我會承擔
3. 母親要去結婚把孩子退給你照顧;
我會負責,那怕要元配要離,因為當男人不能逃避自已責任
4. 母親要結婚把孩子帶去做油瓶仔;後父有戀童癖或家暴
只能說,我會給小孩做最後避難所,如果小孩願意,我會做非法事,去解決這問題,
包括殺人
5. 小生命重病,只有你的腎移殖才有救,你會嗎?
會
6. 元配知道,要離婚 ;
會
7. 老二帶孩子去婦委 / 民政局告你事實婚姻,遺棄,要求賠償 ;
我會賠
養育,不止是 feed,還要 educate, care, love .... 要付出很多,不是五千蚊
這我都明,如果真的生了,這我都會負責,因為我真的想過
所以我一直都用套,真的不戴,我也一定算清楚那安全期,如果不幸中了,你說的,我都想過,
最壞就是,和老虎離,自已一個人帶幾個疏子,這我會想,我會選這的,因為老虎離了,她還能活,我不理那些小孩,他們卻可能活不成
[ 本帖最後由 血魔 於 2013-2-7 09:3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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