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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 遊行示威和占中何種情形下才能有效?

遊行示威和占中何種情形下才能有效?

我看香港泛民主派最大的誤區,就是搞了幾十年所謂的“民主運動”,依然不懂得遊行,示威,集會,以至占中之類的“非暴力抗爭”,在符合什麼條件下才能達到原來設想的目標?又在什麼情況下會適得其反,甚至招來橫禍?

由於泛民主派對此的普遍無知(其他方面的無知請泛民人士自己檢討),浪費時間精力而爭取不到好結果還是事小,最嚴重的情況下,還會釀成類似八九年的慘劇(這種慘劇最近十幾年依然不斷在世界各地上演,例如泰國和埃及)。到那時候,泛民人士是否會拋下一片廢墟的香港,只顧自己著草跑路??

有鑒於此,希望本文能對他們有所啟發和提醒,並對香港的民主發展有所裨益。

一般來說,各種非暴力抗爭手段要達到原來設想的目標,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條件一:該目標對現統治者不是原則性,方向性的矛盾

例如:〇六年臺灣搞倒扁運動,搞得聲勢浩大,幾百萬人參與,香港的泛民能到達這種動員能力嗎?而且當時的臺灣已經是比較成熟的民主社會。但陳水扁因為這些抗議活動倒臺了嗎??大家都知道沒有,最後人家還做滿兩任,國民黨還是不得不經過制度內的選舉才重新上臺。

那麼阿扁為何不下臺?民進黨為何不讓步?因為反對派的這些要求都是原則性,方向性的重大矛盾和衝突,是不可能退讓的。“天下圍攻”為何都攻不倒扁政府?因為扁政府和民進党當時內部依然團結,沒有分裂。在這種情況下,所謂“非暴力抗爭”要鬥倒一個民主政府都基本不可能,何況是非民主的政權?

在不屬於原則性,方向性矛盾的時候,不要說民主政府,非民主的政權也有可能適當讓步。一〇年的香港政改最終妥協成功就是如此。因為立法會內增加幾席實際上的民選議席,對於北京的全局部署不是致命的威脅,何況建制派亦有相當能力分享其中一部分。然而,將立法會選舉的情況類比成特首選舉,那就大錯特錯了。

條件二:若是原則性和方向性的矛盾,則原統治者必須弱勢,或者內部分裂。

在“茉莉花革命”中,原埃及獨裁者穆巴拉克之所以倒臺,反對派民眾的遊行示威之所以不可遏止,原因就在於其時穆記政權在周邊大形勢影響下已經處於實際的下風,表現在許多軍警已經開始消極執行穆氏的鎮壓命令。到最後原政權內部還出現分裂,塞西等實權派將軍不僅不聽穆氏的命令,還將他囚禁起來,發動了實質上的政變。

與之對應的是兩年後,當埃及軍方又罷免和囚禁民選總統時,儘管穆斯林兄弟會及其支持者不斷發動聲勢浩大的抗爭,但由於埃及軍方這次沒有分裂,而是保持了高度的行動一致,因此穆兄會的抗議活動遭到血腥鎮壓,最終平息。

其實八九年學生運動之所以能搞這麼大,時間這麼久,也是和當時北京高層的內部意見分歧分不開的。最後強硬派壓倒溫和派,統一意見之後,全國範圍,規模空前的學運也很快到頭了。

條件三:抗議運動的領導者頭腦清醒,能控制大局,懂得適時進退。

運動的領導者必須清楚知道,自己的要求對於原統治者來說是原則性的衝突還是非原則性的分歧;必須清楚知道自己一方的能力和局限,也瞭解對方的思維和行為的邏輯,從而準確判斷出對方會不會讓步,與及會作出何種形式和程度的讓步。

因為當雙方有分歧時,不管這些分歧是否原則性,所謂“抗爭”活動都很可能發生。如果要求抗爭的一方事先就放棄,那是不切實際的。然而,盲目的抗爭,或者盲目的不斷將運動升級則是非常危險的。這會大大增強對方的敵意和防備,以至強烈反擊。不僅達不到目的,還會釀成嚴重後果。

那麼我們就以此來觀察泛民和“占中三子”等在這場特首選舉博弈上的表現如何?

a.        不懂得特首是北京寸土必爭的敏感位置,不可能讓給泛民,因而一開始就目標錯誤

不少泛民人士自認為夠“理性”,夠“溫和”,幻想最終能得到北京的默許“入閘”。如果他們到現在還不懂,那麼我再“蔔”醒他們最後一次:北京非常清楚,泛民的價值觀和它是根本分歧的。所以,即使北京內心也承認某個泛民人士真的很溫和,但他也不會符合北京所要求的特首資格,因為:1)雖然他不會主動挑起對抗,但也勢必很難積極配合北京的指示;2)基於他的價值觀,必然會更加縱容泛民的活動,默許以至支持泛民勢力不斷壯大,甚或打壓建制派,為將來種下禍根。

作為特首,以上兩點都不可能為北京所容忍;如果只是司局長還有點可能。所以大家可以見到梁振英政府下的張炳良,陸恭惠等也是原泛民陣營中人。北京所能接受的特首底線應是曾蔭權之類的人,這種人雖然受到西式教育,甚至是港英培養的,但至少他沒有公開批評北京現政權的記錄(或很少,以至被遺忘),而且經過北京信任的前特首董建華幾年時間考察,確信他不會對抗北京,不會特別幫助民主派,也會執行北京的指示。當然,曾蔭權只是底線人選,不是北京的更佳,最佳人選。

由於泛民設定的目標是“入閘”,甚至要求可以有多名泛民人士“入閘”,這樣的目標從一開始就是不可能實現的,錯誤的目標只會導致錯誤的行動。

b.        不明白雙方力量對比懸殊,堅持明顯違反基本法的公民提名,白白招致被動而不願改正

稍微智力正常和有點實際經驗的人都看得出,所謂“公民提名”或“公民推薦”這類提法,都是直接或變相削弱提名委員會權力的計謀。正因為如此,一向深受西式教育和西式思想薰陶的大律師公會也不敢否認這是違反基本法的意見。如果泛民有足夠的實力,自然可以拋開基本法另起爐灶,問題是他們有認真問過自己具備這個實力嗎??政權,軍隊,員警等等都不在你手上,基本法解釋權不在你手上,原統治集團仍然強大穩固,也沒有分裂,甚至沒有意見分歧,請問你憑什麼敢不要基本法??

如果泛民以為組織幾十萬人遊行示威就能迫使北京在它認為原則性的問題上重大退讓,那就真是幼稚無知得太可笑了,這種水準怎能領導任何民主運動取得成功??就算真有百萬人上街,在北京看來,頂多不過是國際觀感不太好,面子上有點過不去罷了。香港再亂,也是香港自己的事,與幾千公里外的北京何干?何況在香港與內地的經濟實力對比不斷下降,於內地的經濟地位和影響力不斷降低的情況下,香港的亂更不會干擾統治者的大好心情,而只會做為反面例子增強他們的“制度自信”。請泛民牢記:和政權穩固相比,任何觀感,面子,形象都是次要的,都是統治者可以放棄的--如果他們捨不得觀感,面子和形象這些虛榮,就不會有二十五年前的事了。因此他們一旦認定某件事情威脅到政權穩固時,也是毫不手軟,毫不猶豫的。敢問泛民人士:你們真準備好去做這個英雄,甚至英烈了嗎??

不具備與北京叫板的實力還要一味堅持違反基本法的“公民提名”,這使得泛民的主張非常容易就受到法理上的攻擊而毫無還手之力。可以說,泛民輸得這樣慘根本上是自找的。如果他們當初清醒一點,自量一點,接受類似李柱銘提出的“馬丁方案”並統一口徑向北京討價還價,那麼雖然最後還是不可能獲得特首的“入閘”資格,但很有可能在其他方面,例如立法會選舉上得到重大補償。馬丁方案在基本法上很難找到它的痛腳,北京要否決它必須大費周章,這樣才有可能在其他方面作出較大的讓步以為交換。馬丁方案又是北京不得不否決的,因為一旦實行,泛民表面委屈,最多只有一人“入閘”,而建制有四個,但到普選時會出現什麼情況是不言而喻的。這正是李柱銘的清醒和明智之處,然而卻被那些人人渴望過把特首癮的泛民政客們輕易否定和浪費了。泛民許多人之所以到最後還在堅持公民提名,無非是只有在這個制度下,他們自己才能獲得參選的資格,而非僅僅協調一個其他人去參選。據我觀察,泛民之中明顯有參選特首欲望的人至少有餘若薇,梁家傑,劉慧卿,何俊仁,馮檢基,李卓人等等;一旦真能公民提名,只會浮出更多得多。這種表面團結實質一盤散沙的無知和狹隘很容易就被北京看破,所以北京更不擔心你們能搞出什麼花樣,更加毫不猶豫地企硬。

c.        高估自己,低估對手,順利時沾沾自喜,一遇有力反擊就不知所措

這一點不需要再囉嗦,看看占中和反占中運動的發展就很清楚了。我只想著重重複一點:到目前為止,許多泛民人士仍在指責反占中遊行是造馬,是威迫利誘的結果等等。他們不願承認,更不願正視“求穩怕亂”的確是大多數香港人的真實心理,而反占中遊行相當程度上的確反映了這種心理。泛民的如此作派,除了不斷激怒那些親身參加過反占中遊行的人士及其支持者,不會有任何積極的效果。

現階段建制派掌權的確有利於香港社會穩定

當然許多泛民支持者會覺得很委屈。他們認為“拒絕篩選”是正義的,是符合“國際標準”的,是基本法本身存在缺陷。本文不準備爭拗正確與否這些難以說清的問題,只是想指出一個為泛民人士和支持者普遍忽視的事實:美歐等國之所以允許公民提名,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他們內部不存在與原統治者分歧過大的勢力上臺執政的危險。美國的共和黨和民主黨,英國的保守黨和工黨,德國的基民盟和社會黨等等,都只是在一些具體的政策問題上存在分歧,這種分歧是可以妥協談判的。這些所謂的執政黨和在野黨在一些重大的原則問題和基本價值觀方面是完全一致的。例如美國的共和黨和民主黨都信奉自由,人權這些基本價值,都同意三權分立和地方自治,都主張市場經濟和保護私有產權,都認為自己是華盛頓精神的傳人。

現在假設美國某個州或者某個重要城市,存在與主流意識形態嚴重分歧的政治勢力,例如主張實行共產主義的勢力或者主張伊斯蘭原教旨主義的勢力,並且這些勢力得到當地民眾相當的支持,很有可能上臺執政。試問,美國主流社會和政府,議會,法院等等會不會想方設法打擊這些勢力,並且將這些可能上臺的候選人篩走?請泛民人士和支持者們先好好回顧歷史,不要輕易說不會。事實上五十年代的麥卡錫主義就是專門針對共產主義的,視其為隱患試圖徹底剷除,而那時共產主義在美國的勢力還遠未達到在某個州或重要城市上臺執政的程度。估計現在泛民人士也不敢說這不是嚴重違反人權的白色恐怖吧?

包括泛民和建制在內的許多人大概都不懂得,所謂“民主”,不管其理論如何美妙,其實和專制一樣,都是處理矛盾解決糾紛的一種制度和方法而已。民主是在大方向大原則一致的前提下解決小矛盾小糾紛,但顯然不是所有的矛盾糾紛都能達成妥協。民主要成功實行,主要政治勢力之間必須沒有重大的原則性的分歧,就和美國的共和黨與民主黨,英國的保守黨與工黨的情形一樣。否則,這種重大的原則性的分歧必然會導致不可調和的尖銳矛盾,重者如烏克蘭,伊拉克,阿富汗,敘利亞,利比亞,前南斯拉夫之類的內戰,稍輕的也是泰國,埃及那種長期內亂。即使如臺灣,菲律賓,印尼之類的內部矛盾分歧亦已影響到經濟發展了。

在這些原本分歧嚴重的地方要成功實行民主,一般地,需要有一個強人先建立穩固的統治,然後對民眾進行長期的啟蒙教化,使之減小分歧,或者換一角度,認識到分歧並沒有原來想像的這麼嚴重。例如敘利亞的什葉派和遜尼派的分歧,在未經啟蒙教化的敘利亞人看來是你死我活的,在非穆斯林看來沒有什麼大不了,很難理解。這種“威權統治+長期的啟蒙教化”就類似於孫中山所說的訓政,或土耳其凱末爾的現代化革命。美國在伊拉克的失敗,就在於忽視了對民眾先進行長期的啟蒙教育。在未改變當地大多數人的思想和行為模式時,貿然移植西方的制度,必然水土不服,甚至產生嚴重的反效果。因為民主制度下強調尊重少數人的權利和減少中央集權,這就需要民眾很高的自覺性才能維持社會秩序。在民眾自覺性不高,相互分歧很大,政府又缺少足夠的權力的情形下,的確很容易越搞越亂。

回到香港的現實政治和社會環境,我相信本土泛民派和建制派的價值觀分歧不是原則性的,但泛民和北京的價值觀分歧卻肯定是原則性的。所以在這種情形下,若建制派掌權,泛民和建制的衝突只是香港內部矛盾,最多不過是擾攘幾日,影響有限。一旦泛民掌權,這種衝突就會演變成香港和北京的衝突,性質和程度肯定完全不同。當然不是說,泛民人士一當特首就會和北京衝突,但基於雙方在價值觀方面的原則性,方向性的嚴重分歧,這個演變方向是確定無疑的。矛盾會不斷積累,摩擦會不斷加劇,最後總會到達某一方或雙方無法忍受而激烈爆發的程度,這才是香港的末日。

因此至少在可見的將來,例如未來十年內,建制派掌權的確更有利於香港社會的穩定繁榮。至於十年後的事情,誰又敢說自己看得清呢?無論如何,香港的民主政治水準不可能距離中國的大環境太遠,泛民人士只有認清這個現實,才能找到正確的爭取民主之路,才是香港之福,中國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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