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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an99 100%認真的話: 解散立法會,令香港經濟加快復甦

Ivan99 100%認真的話: 解散立法會,令香港經濟加快復甦

在[今年71遊行的理由]Ivan 99 100%認真的話:

[解散立法會,令香港經濟加快復甦]

我就看不出原因, 更覺是無知的說話。請認同他的辨論高手幫他一把。

[ 本帖最後由 takbo 於 2009-7-6 12:0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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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地講乜就要幫人地開thread.... 佢係你契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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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所謂香港民主派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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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ivan99 於 2009-7-6 12:17 發表
100%所謂香港民主派做法。
註冊三年, 6x個post. 一到64,71就鬼上身, 話唔係cfg都無人信.  唔知會否幫我開條thread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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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an99 咁講有乜問題呢?如何可稱為"無知"?

1997年曾解散立法局,以臨立會代替,過渡至新一屆立法局按基本法組成,這又不是什麼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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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有班人想不勞而獲,讀書唔用功,出來社會工作又話乜又話七,高不成低又唔做,成日自怨自艾,是社會之渣滓,民選議員為爭取選票,幫呢d渣滓,我話要解散,立論貫徹始終,你在井底,坐井觀天,才是無知,可能以ON直形容你比較貼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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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有見到高手出現, 沒有人可以說出解散立法會如何使香港經濟加快復甦。祇有一個人說曾經解散立法會,但當時目的及結果都不是加快香港經濟復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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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ivan99 於 2009-7-6 13:47 發表
社會有班人想不勞而獲,讀書唔用功,出來社會工作又話乜又話七,高不成低又唔做,成日自怨自艾,是社會之渣滓,民選議員為爭取選票,幫呢d渣滓,我話要解散,立論貫徹始終,你在井底,坐井觀天,才是無知,可能以ON直 ...
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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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akbo 於 2009-7-6 13:48 發表
還沒有見到高手出現, 沒有人可以說出解散立法會如何使香港經濟加快復甦。祇有一個人說曾經解散立法會,但當時目的及結果都不是加快香港經濟復甦!
解散立法未必可以令香港經濟加快復甦
--- 以現時狀況判斷, 本世紀內都可能唔會有復甦
但冇垃圾會就一定係好處多過壞處
甚至只有好處唔會有壞處
唔好同我講咩監督政府....乜乜七七呢類廢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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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9# 的帖子

請祥細講解有什麼好處。解散法會後;行政會議, 三司十二局, 三權分立制度需不需要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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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至尊豪庭). 於 2009-7-6 17:57 發表

收皮啦,跟尾狗!
你條翻版狗唔好亂吠! 係至尊豪庭系列先可以吠, 你想要個ID 名可以入錢落我AC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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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akbo 於 2009-7-6 16:42 發表
請祥細講解有什麼好處。解散法會後;行政會議, 三司十二局, 三權分立制度需不需要改變?
等吃飯, 時間不多不能講得詳細, 簡單講下

所謂三權分立係假象, 實情係法庭獨大, 做太上皇
法庭可以推翻行政決定 (司法覆核) , 但司法錯誤無人能推翻、質疑
立法會成事不足, 敗事有餘, 只係攞住票數夠唔夠過呢關同行政 (政府) 玩吓權力鬥爭, 顯示自己嘅重要性
垃圾會有權冇責, 從來冇能力監察政府, 只有馬後砲做事後孔明
例如雷曼迷債事件, 同埋每年由審計署揭露政府部門腦殘兼大花筒
無謂死撐咩垃圾會唔係全部普選, 權力唔夠乜乜七七, bullshit ! 
有 d 白癡以為咩雙普選會解決所有問題
睇吓台灣點衰法就知

[ 本帖最後由 飛毛腿 於 2009-7-6 19:4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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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飛毛腿 於 2009-7-6 19:42 發表


等吃飯, 時間不多不能講得詳細, 簡單講下

所謂三權分立係假象, 實情係法庭獨大, 做太上皇
法庭可以推翻行政決定 (司法覆核) , 但司法錯誤無人能推翻、質疑
立法會成事不足, 敗事有餘, 只係攞住票數夠 ...
因為票源來自普羅大眾,制度會越走越失去平衡而終走向福利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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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三權分立係假象, 實情係法庭獨大, 做太上皇

法庭是要在法例及案例的框架內判案, 判詞也需解釋原因, 還有上訴基制。終審法院需由3位法官一同審理。在刑事罪行, 會用陪審員制度。還有, 審訊過程是公開的。相對於內地, 真正帝制或政教合一的地區已較公平。法庭的權力是大, 但不等於個別法官可以獨大, 做太上皇。同時, 法官犯法一樣會被審判; 甚至入獄。如果法官覺得需修定法例, 也祇可提醒立法會。這樣的法制不可確保不判錯, 最少也比較公平!事實亦不可能有不判錯的制度。

法庭可以推翻行政決定 (司法覆核) , 但司法錯誤無人能推翻、質疑

法庭可以推翻行政決定也算是種基制去制行政府。沒有這種制行; 我們的維多利亞港就會變成兩旁商廈臨立的維多利亞河!香港法庭有上訴基制, 人大更是有最終的基本法解釋權, 也試過推翻香港終審庭的判決。為什麼會無人能推翻或質疑?此外終審是需要的, 否則, 有錢或有權的人便可上訴至贏為止!

立法會成事不足, 敗事有餘, 只係攞住票數夠唔夠過呢關同行政 (政府) 玩吓權力鬥爭, 顯示自己嘅重要性垃圾會有權冇責, 從來冇能力監察政府, 只有馬後砲做事後孔明例如雷曼迷債事件, 同埋每年由審計署揭露政府部門腦殘兼大花筒。無謂死撐咩垃圾會唔係全部普選, 權力唔夠乜乜七七, bullshit

現時立法會議員可能未能盡本份。我們對內裡原因各有不同意見; 但怎樣也不可能說不需監察政府。在這十年內政府做錯了多少重要決定?立法會是一個架構, 究竟是架構不好還是議員不好完全是兩回事。

d 白癡以為咩雙普選會解決所有問題
睇吓台灣點衰法就知

雙普選不能解決所有問題, 但解散立法會, 全由特首自己委任的問題就更大!本人也不讚同普選特首; 因特首的個人權力實在太大(行政會議成員及決策局的局長已是全由他委任), 但有獨立思考能力及分析力的選民就不足。選錯就真是大件事!選錯的意思是選了一個過份褊幫弱勢社群或富豪政商的特首。



[ 本帖最後由 takbo 於 2009-7-7 17:0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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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KMY89 於 2009-7-6 20:36 發表


因為票源來自普羅大眾,制度會越走越失去平衡而終走向福利主義。  
祇要工會的權力不過大, 普選立法會議員, 我相信香港不會變成福利主意的地方。政策制定的權力是在特首, 行政會議, 三司十二局, 不是立法會。在外國, 政府的最大壓力是來自工會, 來自有動員能力的組織,不是來自議員。

政府的其中一個重要責任就是要平行民生和勁爭力。我也知道褔利主意的問題, 美國GM就是最佳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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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唔識得咁多高深的理論,
但總覺得現時的政府效率太低,
因為太多噪音,
太多不學無術的塘邊鶴立法局議員,
樣樣都要理,樣樣都質疑、反對,
以表現自己的存在價值,
最後攪到一鑊粥,
炒晒佢地未嘗不是一個好辦法。
不扮高深,只求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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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全軍盡 於 2009-7-7 14:37 發表

你睇下個入息金字塔就知一人一票一定係會選左個褊幫弱勢既特首出黎喇,一人一票係計“獨立思考及分析自已利益”既票架.......h:" />h:" />
如果一個人有獨立思考及析能力, 這個人就不會祇是貪圖短期派發的糖果, 而是自己的長遠利益;幾千元的津貼相對於一份終身職業怎樣可以比較? 如果選出來的特首可以褊幫所有祇顧己長遠利益的選民, 國民生產總值及相關稅收將會以雙位增長上升。但我不相信會有這一天。

[ 本帖最後由 takbo 於 2009-7-7 17:3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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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全軍盡 於 2009-7-7 14:32 發表

咁....

一群不好的議員提出的選舉方法又是否會好呢?
在這裡很多人還沒有分清楚每個角色的本份, 我再嘗試舉例說明:

議員是負責監察政府不是負責制定政策, 就像衛生督察祇是負責監察食市衛生, 食物是否做得美味不是他的責任。

特首, 三司, 行政會議, 決策局才是負責政策的制定, 就像總廚及其他廚師; 用什麼食材及 怎樣制作完全由他們決定。

現在港人祇可以幫襯曾特首這間酒樓, 所有食客已經常肚痛肚痾, 大家都話衛生督察做不好, 所以要取消這個職位! 原來這班衛生督察有半數以上都是酒樓股東的朋友和廚師的朋友!其如的才是食客找回來的!很可惜, 食客沒有什麼專業知識去揀衛生督察; 於是有些食客見意還是由總廚去揀比較專業D, 可能大家以後就不用肚痾!由食客找回來的衛督察就話: 全部督察都是由食客決定就最好, 總廚都由食客決定就更好。但是食客內沒有食家!



[ 本帖最後由 takbo 於 2009-7-7 18:4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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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akbo 於 2009-7-7 01:07 發表
所謂三權分立係假象, 實情係法庭獨大, 做太上皇

法庭是要在法例及案例的框架內判案, 判詞也需解釋原因, 還有上訴基制。終審法院需由3位法官一同審理。在刑事罪行, 會用陪審員制度。還有, 審訊過程是公開的。相對於 ...
你呢一大堆民主、三權分立八股文我都唔想浪費時間去逐樣反駁
你喜歡信乜係你嘅自由, 我改變唔到你想法, 你亦改變唔到我

簡單講呢, 港燦被英國佬洗腦
將司法神聖化, 講到法庭係天國, 法官係上帝
卻唔知呢 d 只係殖民統治手段之一
講咩法庭是要在法例及案例的框架內判案....呵呵
世上根本就冇可能有兩單案係完全相同
判詞就任法官噏, 點噏都聽落有道理, 又冇人可以晌司法系統以外推翻
唔信就自己去查吓, 舉例龔如心跟家公爭產案
高院判龔敗訴, 上訴庭再次判龔敗訴, 仲話份遺囑係偽造
去到終審就一個翻天覆地
唔通你話高院、上訴庭都係亂噏 ? 冇法律依據 ?
份遺囑一時認為係假, 一時又認為係真, 到底真定假 ? 天曉得
分別只係法官坐咩位置
上訴庭三個官同終審三個官掉轉位坐, 結果就係相反
大家都可以寫到 d 判詞有理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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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akbo 於 2009-7-7 17:28 發表


如果一個人有獨立思考及析能力, 這個人就不會祇是貪圖短期派發的糖果, 而是自己的長遠利益;幾千元的津貼相對於一份終身職業怎樣可以比較? 如果選出來的特首可以褊幫所有祇顧己長遠利益的選民, 國民生產總值及相 ...
你講得出呢番說話證明你冇留意過如美國、台灣嘅選舉
亦對普羅選民全無認知
只係將自己一廂情願諗法投射落其他幾百萬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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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飛毛腿 於 2009-7-7 18:09 發表


你呢一大堆民主、三權分立八股文我都唔想浪費時間去逐樣反駁
你喜歡信乜係你嘅自由, 我改變唔到你想法, 你亦改變唔到我

簡單講呢, 港燦被英國佬洗腦
將司法神聖化, 講到法庭係天國, 法官係上帝
卻唔 ...
我已講過法庭是會判錯的但這是比較公平的制度。如果有一個人可以推翻法庭, 這表是這個人在法律之上, 不受任何規律約制。這使我想起古代的君皇及希特拉!我不是要去改變你的想法, 而是從辨論中得到更多知識。

[ 本帖最後由 takbo 於 2009-7-7 18:3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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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akbo 於 2009-7-7 06:02 PM 發表


在這裡很多人還沒有分清楚每個角色的本份, 我再嘗試舉例說明:

議員是負責監察政府不是負責制定政策, 就像衛生督察祇是負責監察食衛生, 食物是否做得美味不是他的責任。


特首, 三司, 行政會議, 決策局才是負責政策的制定, 就像總廚及其他廚師; 用什麼食材及 怎樣制作完全由他們決定。

現在港人祇可以幫襯曾特首這間酒樓, 所有食客已經常肚痛肚痾, 大家都話衛生督察做不好, 所以要取消這個職位! 原來這班衛生督察有半數以上都是酒樓股東的朋友和廚師的朋友!其的才是食客找回來的!很可惜, 食客沒有什麼專業知識去揀衛生督察; 於是有些食客建議還是由總廚去揀比較專業D, 可能大家以後就不用肚痾!由食客找回來的衛(生)督察就話: 全部督察都是由食客決定就最好, 總廚都由食客決定就更好。但是食客內沒有食家!
閣下一篇篇用心的理論, 首先拜託儘量少點錯字效果會更好.

評論下你個比喻.
1. 我地果班食客找回來的衛生督察唔係淨係監察衛生, 衛生做得好了佢地會批評食物味道不好, 食物味道可以佢地會話可能有毒, 食物試左冇毒佢地又話價錢太高, 總之最好大家唔好幫襯, 寧願餓死.
2. 實情並非所有食客經常肚痛肚痾, 係班食客找回來的衛生督察一廂情願大肆渲染.
3. 事實上亦並非冇得選擇得老曾一間酒樓, 我地有好多人去幫襯過加拿大餐館, 美國餐廳, 英國咖啡館等等, 最後都走返黎搵食.
4. 其實每日聽到鬧廚師同果班廚師同股東d朋友既督察既聲音多, 鬧班食客找回來的督察既聲音好弱, 因為呢d食客日日要搵食, 唔得閒同佢地玩.
5. 最後唔明食家既角色等如咩, 依家唔係講緊衛生督察咩, 食家係品評食味架喎, 唔好搞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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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akbo 於 2009-7-7 18:29 發表


我已講過法庭是會判錯的但這是比較公平的制度。如果有一個人可以推翻法庭, 這表是這個人在法律之上, 不受任何規律約制。這使我想起古代的君皇及希特拉!我不是要去改變你的想法, 而是從辨論中得到更多知識。
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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