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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uewong 於 2010-8-21 18:15 發表
我贊成香港有綜援 / 公屋,建立1 個安全網,因為人有 3 衰 6 旺,唔擔保 有天我都要用到此福利。
不滿者 - 經濟好 / 不好,都有領綜援的人,要求發多 d 綜援 (弱勢政府的問題);亦常有接受援助 戶,理曲氣 ...
SUE姐,冇錯講係咁講,但實際仍有好多情況,例如:你既「人有三衰六旺」同「不負責任」論,就未必能完全掛鈎。呢個亦係一個很大的社會問題。假設一個人,佢平時搵開二三萬,佢生三個、四個細路冇問題,但可能中年被裁,平時無甚積蓄,三兩年下來,積蓄用盡,人又老了,工作又找不到了...
其實,一路都主張政府福利政策要因時制宜,不能一成不變。
就以公屋為例,根本不能終身制,租金及入息限額應按社會普遍情況審查。一般租約,都以兩年為期,為何公屋可終身制或世襲制?這點已非常不公,窮,沒錢的候,社會資助你,但不是資助一世,當有更有需要的人要幫時,就應讓更有需要的人受助,才能達到較公義的目的。
九七後,政府帶頭將很多工作外判,政策向財團傾斜,才導致香港的貧富越來越懸殊。
其實董建華在金融風暴後這樣做是對的,因為不斷膨脹的公務員系統事實上需要整頓。但當整頓完成後就要納入正軌。
今日的香港政府,財政預算都每年舊調重彈,不思進取,才造成社會不安、分歧。與其賺來的錢,年年都拿來派,綜援戶雙糧、差餉減免、薪俸稅扣減....好似每個階層都有得派,但實情是否這樣?一些清潔工、保安之類,月薪不足五千者大有人在,還在談最低工資?
差餉減免是否真的對持有物業人有用?出雙糧是否鼓勵更多人領取綜援?政府為何不帶頭做少少野?如成立臨時政府工作局等,讓政府的一般清潔、保安等工作有基本的收入保障,但又不納入公務員體系,讓人們工作得有尊嚴。
對炒樓、炒股等資產增值採用累進稅率,讓獲大利的人交大稅。
採用負薪俸稅,凡每年入息未能達免稅額要求者,差額由政府補貼。
一些政府公營收費,如港鐵等,除營運開支及股東合理收益外,回饋社會,車資只收全合理會格。連深圳都實施老年人免費搭交通工具,香港港鐵仍在細眉細眼的每星期三還要收長者二元,簡直讓人看傻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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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mygo 於 2010-8-21 22:48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