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焦器勃勃 於 2006-8-29 20:49 發表
taurus 兄,
a) 多謝 Progressive累進稅 的解答

b)…..公司在東莞的電子廠有 600人之多, 相信會有專人處理稅務事宜吧. ……….
=> 係 東莞的電子廠有 600人, 其實屬於 ...
焦兄, 真係難以相信. 咁搞豈不是調你返去, 直情係擺你上檯 ...
我剛剛上網找到這條 link
http://www.voy.com/181859/72.html Re: 內地所得稅問題續問, 亦睇過最初兩篇 posts,應該對你有幫助, 現在貼出來大家看看 :
(一)
In reply to: 香港人 's message, "本人是香港人, 持回鄉卡往返大陸北京工作, 請問中國大陸政府怎樣得知本人有否在大陸工作滿183天, 回鄉卡又沒有回鄉記錄?"
若你在北京的工作是全職工作, 則你在大陸的工作收入均要在內地納稅, 故不用理會是否停留滿183天, 而一般來說僱主亦會為你代扣代繳稅款. 若你同時在中港兩地工作, 兩地均有收入, 而在一年內在大陸居住超過183天, 則中港兩地的收入總和是要在內地按居住日數納稅, 你要向內地稅局自行填表申報境外收入, 若你明知自己一年內在內地居住超過183天而故意不作申報, 就涉及瞞稅問題. 由於回鄉卡已是電腦化操作, 故應有詳細的出入境記錄. 你可以推想, 若內地稅局懷疑你瞞稅, 自然很容易在其他政府部門查到你的出入境記錄, 而你在內地停留的日數亦會一目了然, 證據確鑿, 是嗎?
(二)
謝謝您的回覆,還有一個問題想再請教您,煩請賜教:
1.在大陸的個人所得稅是為地方政府的稅收嗎?然每個地方的稅賦是否一樣?
2.港澳台到內地的工作報稅的額度有無最低或最高的說法?
3.就東莞而言 最低需報多少?
4.是否實領實報?
謝謝您!
劉先生:
個人所得稅, 在大陸是屬於地方稅務局管轄和徵收的稅項. 由於是地方稅, 所以徵收個人所得稅的免稅額是會根據當地的經濟情況而略有不同, 大陸人民一般的免稅額是每月800元人民幣, 個別經濟發達地方的免稅額則會上調, 例如東莞的免稅額每月是1200元. 不過, 免稅額的不同, 僅適用於內地人民, 外籍人士包括台港澳居民的免稅額則基本上統一為每月4000元.
台港澳居民在內地工作報稅並無最低或最高的說法, 只要每月工資入息超過4000元, 超過4000元的工資入息就要根據超額累進稅表的稅率交稅. 若工資入息每月低於4000元, 則不用繳交個人所得稅. 相反, 每月入息超過十萬元的部分, 稅率就高達45% (請參考稅表), 故此並無上限.
至於是否實領實報, 其實內地企業包括台資企業一般的做法是會預先將員工每月工資先行扣除所得稅款後才發給員工, 所以亦可說是實領實報. 希望以上所述能解答到你的問題
(三)
本人是香港人, 現給公司派到國內, 想問是否每次停留不超過183天及入息並非由內地機構或香港僱主設於內地機構所支付,就毋須繳納內地個人所得稅?
我現時約4個月回港一次, 入息由香港公司支付。
謝謝!
所謂183天, 並不是以每次停留內地的日子計算, 而是以一年內 (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累計停留內地的日子計算. 若你在一年內停留大陸的日子累計超過183日, 則你的
薪金無論是由內地機構或香港公司支付, 入息總額均要按在內地停留天數計算, 繳納內地個人所得稅. 你在內地繳納個人所得稅後, 可向香港稅務局申請扣減已繳納的稅項金額, 以
免在中港兩地雙重繳稅.
若你在一年內停留大陸累計不超過183日, 而你的入息並非由內地機構或香港僱主設於內地機構所支付, 在此情況下才毋須繳納內地的個人所得稅.
仲有, 這183天可以包括你在國內遊玩的日子, 除非你係參加旅行團.
希望焦兄早日找到解決的方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