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 場 (346) 第2班 - 2000米 競賽事件報告
冠軍廊」於賽日早上被小組按照獸醫意見(一對前腳不良於行)著令退出。該駒必須通過獸醫檢驗後,才可再次出賽。「金剛小子」出閘笨拙,昂首,向內斜跑並且與「同一夢想」互相碰撞。「金剛小子」因而失地。出閘後不久,「工程塑料」在「哲學家」與「皇仁飛駒」之間受擠迫時收慢。進入對面直路後,難以穩定走勢的「同一夢想」,數度昂首。八百米處轉彎時,「工程塑料」靠近「同一夢想」後蹄處於窘境時昂首。其後不久,「同一夢想」收慢避開「開心之星」後蹄時昂首。同樣在八百米處轉彎時,「金剛小子」昂首,向外斜跑並且勒避「衝勁直前」的後蹄。轉直路彎時,「哲學家」被「金剛小子」碰撞並且帶出更外疊,當時「金剛小子」向外移出望空。自入直路及至接近二百米處,「卓越歡騰」受困,未能望空。二百五十米處,「工程塑料」將頭轉側並且內閃。騎師韋達因而停止催策並且修正坐騎。一百五十米處,「工程塑料」在「衝勁直前」與「金剛小子」之間處於窘境時收慢,當時「衝勁直前」正在墮退,而「金剛小子」向內斜跑。小組押後宣佈覆磅完畢,因為
小組認為,在最後一百五十米內發生的一宗事件,令小組懷疑應否宣佈「皇仁飛駒」為頭馬。小組決定需正式進行抗議研訊(賽事規例第123條)。經過正式研訊,根據所有證供,小組認為,「皇仁飛駒」於最後一百五十米內持續向內斜跑,將「卓越歡騰」帶離其應有的跑線,因而對「卓越歡騰」造成干擾。小組認為若然該宗干擾事件不曾發生,「卓越歡騰」當可在「皇仁飛駒」之前過終點。因此小組裁定抗議成立,將「皇仁飛駒」的名次置於「卓越歡騰」之後(賽事規例第101(2)條)。因此,最終修訂的名次為:第一名「卓越歡騰」,第二名「皇仁飛駒」,第三名「金剛小子」,第四名「衝勁直前」。「卓越歡騰」的騎師巫斯義解釋,他沒有提出抗議,是因為他發覺有關此宗事件的研訊燈號已亮起。小組嚴厲譴責巫斯義,因他沒有代「卓越歡騰」的馬主及練馬師提出抗議。小組譴責「皇仁飛駒」的騎師賴維銘,並告誡他在類似情況下應停止催策及修正坐騎。五十米處,「工程塑料」收慢避開「金剛小子」後蹄,當時「金剛小子」向內斜跑。蘇銘倫(「同一夢想」)說,他曾策騎該駒操練,認為牠表現良好。他說,坐騎是日增程角逐,他獲指示將坐騎置於更前列競跑。他說,「同一夢想」出閘迅速後,能夠在不受催策下進佔前列,然而在直路上墮退,表現令人十分失望。他說,賽前「同一夢想」十分緊張,大量出汗。他說,「同一夢想」在賽事途中顯得未能集中精神。「同一夢想」須接受獸醫檢查,賽後獸醫檢查該駒,並無發現任何明顯異常之處。「工程塑料」、「卓越歡騰」以及「皇仁飛駒」均須接受抽樣檢驗。
皇帝唔急太監急
小組認為若然該宗干擾事件不曾發生,「卓越歡騰」當可在「皇仁飛駒」之前過終點。唔知有無問過巫斯義呢? 若果[皇仁飛駒]鞍上人是蘇銘倫,而他又以[神州六號]斜跑理由答辯,結果會否相同? 又若賴維銘真的停止催策,修正坐騎後怕已到終點,那時又會否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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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happycamel 於 2007-1-30 00:12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