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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長不大的烏蠅 於 2007-11-21 15:17 發表
以前都已經解過
有咩
有
陳太母女同享超高樓按
(星島) 11月 21日 星期三 05:30AM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 報道)競逐港區島立法會 補選候選人、前政務司 司長陳方安生 ,連日被徐家傑質疑擔任布政司時置業獲十成按揭,不符金管局 七成指引後;昨日又被自稱「一個銀行小職員」以電郵揭露,陳太 女兒陳慧玲也同樣在九三年置業獲高達九成一按揭,質疑有人以權謀私。本報記者翻查土地註冊處 記錄,確實找到其女兒及女兒丈夫,獲銀行貸款四百五十萬元,購買四百九十三萬元的港島區豪宅及車位。陳太競選辦發言人發言人說,不評論有關的指控。有法律界人士認為,當年身為高官的陳太,應持有最高要求的道德和操守,事件反映陳太未達要求(見另文)。
傳媒昨日下午接獲自稱「銀行小職員」寄來的電郵,指陳太在九三年透過一家公司購買玫瑰新h一個三十年樓齡的單位,向琤芼行貸款七百八十萬元,是樓價的十成;但當年政府向銀行訂立的守則,是銀行只能做七成按揭,陳太獲十成按揭疑是她作為高官的身分而得。
廿六年舊樓按450萬
該電郵又披露過往從未曝光的資料,指陳太女兒陳慧玲在同一年購買天后廟道翠巒閣一個豪宅單位,成交價為四百九十三萬元,卻向銀行借了四百五十萬元,按揭成數高達九成一。電郵質疑:「在那個七成按揭的年代,若非是借媽媽的身分,以一間二十六年樓齡的舊樓單位,又哪堨i以拿到九成一的超高按揭?」電郵查到當年的交易資料,按揭合約是由陳太兄長方曼生的律師行負責。
有熟悉銀行規管人士指出,金管局在九三年初已訂下《物業貸款指引》,規定銀行只能向客戶提供七成物業按揭貸款,以遏止炒風。銀行必須遵守此項規定,雖然違反規定並無明文處分,但金管局有權視銀行負責人處事不當,直接影響金管局批准銀行負責人的任命。
拒評女兒超按一事
本報昨晚向金管局查詢當時有否調查事件,發言人表示不會評論個別事件。
本報記者昨日下午四時許則致電及發出電郵,並在電郵內附加該匿名人士的電郵,向陳太競選辦發言人查詢有關指控,並於晚上向發言人表明,本報翻查過土地註冊處和田土廳的文件,均確實顯示陳太女兒以九成一按揭構入該單位和車位,不過,發言人不評論事件。
陳太獲十成按揭的報道,在九五年被廣泛報道,本報記者翻查資料,陳太輾轉以公司名義,間接購入玫瑰新h的單位,當時已有報道指,以這種形式購買物業,令她毋須繳付近二十萬元的物業印花稅。
當年僅發聲明交代
事件在九五年被傳媒廣泛報道,各界炮轟陳太有特權,甚至有報章標題形容買賣是「不道德的交易」。
陳太初期並無回應,事件擾攘一輪後,她僅透過新聞處發表書面聲明,表示她與丈夫以合理的市場價七百八十萬元購入該物業,他們將該物業連同另一項物業作抵押,才得到十成按揭,但從無進一步解釋為何兩個物業要一同按揭,同時亦無公布另一個物業的詳情。
陳方安生競選辦公室發言人回應,只引述九五《經濟日報》的報道,指琤芫螢珗窸砟荂u確實把兩個物業按揭給銀行作抵押」。當年負責貸款給陳太單位的琤芼行發言人高玉桂昨晚表示,需要翻查資料,暫時未能回應。
港島區補選候選人還有葉劉淑儀 、柳玉成、蕭思江、蔣志偉、凌尉雲、李永健和何來。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