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逗留不影響核實身份
20/11/2007
個 案 一 :
香 港 居 民 黃 女 士 之 內 地 友 人 有 逾 期 留 港 的 紀 錄 , 友 人 現 已 持 單 程 證 來 港 定 居 及 居 港 滿 七 年 。
查 詢 : 逾 期 逗 留 紀 錄 會 否 影 響 申 請 核 實 香 港 永 久 居 民 身 份 ?
解 答 : 入 境 處 發 言 人 表 示 , 事 主 已 獲 批 單 程 證 來 港 定 居 , 只 要 居 港 年 期 及 資 格 , 其 曾 逾 期 逗 留 的 紀 錄 並 不 會 影 響 申 請 核 實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身 份 。
內 地 居 民 來 港 定 居 後 , 連 續 居 港 滿 七 年 , 便 可 向 該 處 填 交 核 實 永 久 性 居 民 身 份 證 申 請 書 ( 表 格 ROP145 款 ) , 申 請 時 須 提 供 香 港 身 份 證 、 在 港 通 常 居 住 連 續 七 年 的 證 明 文 件 ( 如 就 業 證 明 、 銀 行 單 據 、 入 息 稅 稅 單 等 ) 、 前 往 港 澳 通 行 證 ( 即 俗 稱 單 程 證 ) 及 簽 證 身 份 書 。
如 有 需 要 , 該 處 會 通 知 申 請 人 提 供 更 多 資 料 。 ( 110207 )
個 案 二 :
內 地 居 民 歐 小 姐 欲 與 香 港 男 朋 友 在 港 辦 理 註 冊 結 婚 。
查 詢 : 可 否 透 過 網 上 預 約 及 遞 交 擬 結 婚 通 知 書 ?
解 答 : 擬 結 婚 人 士 可 透 過 網 上 預 約 遞 交 擬 結 婚 通 知 書 , 此 項 預 約 安 排 只 適 用 於 在 婚 姻 登 記 處 舉 行 婚 禮 之 人 士 。 透 過 網 上 預 約 , 事 主 需 輸 入 個 人 資 料 、 預 定 結 婚 日 期 及 選 擇 婚 姻 登 記 處 , 便 可 以 預 約 日 期 、 時 間 及 地 點 遞 交 有 關 通 知 書 , 毋 須 如 以 往 般 , 為 搶 先 於 最 早 接 受 遞 交 通 知 書 的 日 子 而 通 宵 在 婚 姻 登 記 處 門 外 輪 候 。 網 址 :
http://marriage.esd.gov.h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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