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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可否由普選產生?

還有...
引用:
原帖由 richelieu 於 2007-2-12 19:55 發表


資助國民教育是政府的責任,
接受教育是國民的權利。
政府不能夠說我出錢,
就要辦學團體的辦學理念都聽我講。
這就是沒有民主思想的社會,
才會出現的想法。
當然不可以。
因為在一個正常的『民主』社會
不是抽教會的稅,用該稅資助教會辦學(德國)
就是宗教辦學,政府不資(美國),國民教育搞公校制。
是沒有教會不交稅而政府發薪,權力教會所有這回事。
還有,那群用紅州的犯罪情況來評藍州
卻用藍州的技術發展為教會貼光的天才們
大可先看看以下:
http://www.msnbc.msn.com/id/7761678/site/newswee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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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26 路過的 的帖子

早料到會有如此洋洋萬字的反駁。
說實在,我真無時間每段反駁。
假如有普選,
就不會有這些無謂的爭拗了。

TOP

引用:
原帖由 路過的 於 2007-2-13 06:25 發表


...
廣東話講句,放錢入你袋啦



唯一要反駁的是,
廣東話應該係:
塞錢入你袋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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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richelieu 於 2007-2-13 14:03 發表
早料到會有如此洋洋萬字的反駁。
說實在,我真無時間每段反駁。
假如有普選,
就不會有這些無謂的爭拗了。
慢慢避,不阻你。

不過下次搬同一個題目出來之前,請先回這裡,面斥不雅。

[ 本帖最後由 路過的 於 2007-2-13 15:46 編輯 ]

TOP

引用:
原帖由 richelieu 於 2007-2-13 22:03 發表
早料到會有如此洋洋萬字的反駁。
說實在,我真無時間每段反駁。
假如有普選,
就不會有這些無謂的爭拗了。
真的想看看普選教宗,會不會一樣民主和透明。



當然啦,小圈子主教團一定不肯輕易放權給廣大基督教徒來搞普選。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TOP

嘩, 乜搞到咁大, 各位.

其實我覺得問題的本質是有冇選擇的問題. 各位生於香港, 相信都會認同自由選擇的原則, 即是說, 如果某些東西我們愈能自由選擇受不受它影響, 則愈沒必要介入其組織或決策. 而在市場失效時, 這種介入則相對必要.

政府是一個極端, 雖然理論上人可以離開一個國家, 但即使在自由國家, 離開(移民)的機會成本仍高得可怕, 所以, 人民有動機影響政府運作, 而其中一個解決辦法(可能是暫時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民主政治, 或大家說的普選.

街上的食肆是另一極端, 你不喜歡這家可以極容易的找到另一家, 所以不會有人從消費者角度管它們的組織, 只會以鈔票來"投票"以決定它們的存亡.

當然, 這不是非黑即白. 兩極間有無數可能. 但企業或組織的競爭性愈低, 人們期望它受的管制愈多. 長實可能靠近後者, 雖然事實上它有相當支配市場的力量, 而電力公司則靠近前者, 因為對我們來說差不多是沒有選擇的的.

那教會算那邊呢? 我的看法是要看地方和個人的實際情況令他有沒有選擇. 對一個死硬天主教徒來說, 可能幾乎沒選擇可言, 則如他對教廷運作關心, 以致希望普選, 那是合理的. 但如小弟, 我不是羅馬公教教徒, 它們怎樣選跟我無關. 如果對一般基督徒, 他不滿羅馬公教的結構, 則大可參加其他教會(有些教會的領導是普選的), 則大概也不會對羅馬是否普選有興趣. 又如路兄, 他雖不是教徒, 但他認為教會佔用了大量公共資源, 自當受政府管理, 或起碼該讓公眾有相當參與權, 從他的立場而言也是合理推論. 另外, 香港教會力量沒美國大, 換句話說, 人對教會的選擇(信不信, 信那一個)也多, 所以要求介入教會運作的壓力也低. 但路兄在美國, 教會差不多是不可逃避的東西, 要介入的感覺較強也是正常. 再舉一例-歐洲近代的宗教改革: 正是當時的人們根本沒有不信教的自由, 所以才對教會有很多要求. 現在人們已有選擇, 那些議題便漸漸被遺忘了.

至於路兄說一神教會本質是極權的, 那確是事實, 但這樣, 它要求世俗的政府民主就順理成章了, 哪有甚麼不合理的? 難道一個極權者會容忍甚至鼓勵世上有另一個極權者才合理? 除非這兩個極權者是同盟. (事實上香港也有些教會相對是政府的同盟, 因而並沒做甚麼讓政府難看的事, 如爭取普選.)

關於教會要求普選, 我到抱比較理實的看法. 我不管其動機, 只要它爭取的目標對我有利, 我樂意支持. 事實上, 我對香港所謂民主派行為相當反感, 但另一方面, 多次選舉我都是投民主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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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路過的 於 2007-2-13 11:26 發表
還有...
...
終於有時候可以反駁了
但在回應你之前,
敬希這位路過先生,
注意幾樣事情,
第一,學會尊重別人,
討論問題,切勿人身攻擊,
我不會覺得受到傷害,
看在眼裡,祇覺可笑。

第二,要明白討論問題,
不是比鬥字數多,
和誰最後上載文章,
就是有道理。
所以不存在甚麼逃避討論,
甚麼面斥不雅那些怪話。

好,入正題

搞錯了,憲法從來沒有被執行,甚至沒有被寫的話
(留意,基本法是沒有政教分離的條款,反而,只有一條保障各教會在殖民地領下的『權利』。)
政府就應該先整頓法制,確保憲法存在,並能有效保障每一個人的個人權益
而不是任由政黨和宗教組織利用法律漏洞撈油水,擴大勢力,控制政壇。


你這段回應,我真感莫名奇妙。
以下是我的原文:
""甚麼叫做政教分離的憲法根基都未滿足?
這句說話是甚麼意思?
法制的出現,不就是要阻止不合理的情況出現嗎?
立法"不可偷別人的東西"
不要等到社會上真的沒有人再偷東西,才立法罷?""

我想請問你的回應,
那一點在回應我??
空話說別人攪錯,
就算自己有道理??
隨便打上文字就叫做回應??

這就是香港教會宣傳過盛的問題了。

政教不分當然不一定有問題 - 對教會而言
方便謀利嘛。
由禁教進化論開始,
到搞得不信耶穌在公共學校被標籤,病了沒醫生看,
對教會而言當然沒有問題
大概猶他州就很快會搞成這種模樣,教會還興高采烈地慶祝異教消滅啊。
或者到時還不夠,然後索性在公共場合奉行『禁瀆聖法』,再不然倒退回中世紀燒去異教徒



這就是典型犯上人身攻擊的邏輯謬誤了。
第一,我不是教徒
第二,教會宣傳與否,和一個人的論點有否關係?
論點對錯,是看論點內容,
而不是斷言對方受某種宣傳影響。

說政教不分,是教會方便謀利,
然後舉一大堆西方不文明的過去來引證。
中國共產黨發起過十年文革浩劫,
就能推論到現今中共存在,仍然是浩劫嗎
(我絕不能認同,路過的人,你同意嗎?)

以下是美國憲法,
http://www.law.cornell.edu/const ... ution.overview.html
請在當中任何一處找出"God"的字樣。
我給你唯一一個有宗教成份的reference。
"the year of our Lord one thousand seven hundred and eighty seven "
在Signers一項下。

廣東話講句,放錢入你袋啦
美國憲法是大幅參照大衛.休謨的『英國歷史』作為選舉制度的參考
到底照他的著作有沒有可能搞成『基督立國』呢,自己去看看書啦。


不需要塞錢入我袋了,
我對不明來歷的財富,
都很警惕的。
既然你有美國憲法的網址,
那就好了,
你能告訴裡面有"david hume"的字樣嗎???
基督立國的意思,不是以基督教的教義立國,
是以基督教的理念立國,
希望建立一個人人平等,博愛關懷的國度。
現實能否做到一回事,
但目標確實如此。

近來的共和黨和布殊先生就真是相信美國是『基督立國』了,政教不分了。
結果搞成怎樣?
我倒沒所謂,戰爭帶來的就是武器研發費,研發費帶來的就是科學家的工作
讀完書研究院有錢收我,畢業了有工做,那群一邊拜上帝一邊替他為害世界和平的天才們我倒管不著。


不是咀巴說我奉基督之命,就是基督的意思罷。
你應該不似那種思想簡單的人罷,
有人在街上跟你說你正在走霉運
他認識一位道行高深的師父,
可幫你化劫,
但要你付二萬港元,
你應該不會付給他罷。

抱歉,州省只是中文譯字,英文叫STATE
大概只有正式的官方文書(反正都是用英文寫)才會執重省州之分。
實際上,麻薩諸塞『州』也一般被稱為麻『省』。


不需要抱歉,
明顯你不擅於翻譯學。
專業翻譯是很執著的。
當然,現在不是翻譯學討論。
在此略過,
麻省叫省,是譯音,不是它的地方制。
州的英文是state
省的英文是province
"大概只有正式的官方文書(反正都是用英文寫)才會執重省州之分。"
既然是英文寫,就不會有"省"和"州"兩個中文字了。
寫之前,先想想,
就不會有這種自相矛盾的情況出現了。

你看不懂,是你的事,
既然他說天主教徒的事是天主決定
天主對(自家天主教的)民主連屁都沒放個
學人談甚麼民主?


你講話可不可以禮貌點呢
你覺得別人無理據,
能否用你的理據去推翻別人的論點,
而不是用甚麼放屁字眼罵人的。
尊重別人,別人也會尊重你的。
別人看不懂你的話,
最簡單的方法,
當然推說是別人的問題,
但這對建設性的討論,
其實無幫助,除非你祇鐘愛謾罵。

一個天主在搞自己的Arbitary教制
僅幾百個人決定全球十多億人的教義也是小圈子
八百人選的特首
同樣小圈子戲
不過有夠猴子戲的是,
僅幾百個人決定教義的小圈子,
煽動領下一群本來就『應該』接受『任何』『神聖』指令的信眾跑去八百人的小圈子抗議他們不夠『民主』。


又返回最初的討論重點。
宗教信仰和政治制度是不同的。
用討論焦點,來引證你自己的講法
邏輯上,叫做偷竊論題。

當然不可以。
因為在一個正常的『民主』社會
不是抽教會的稅,用該稅資助教會辦學(德國)
就是宗教辦學,政府不資(美國),國民教育搞公校制。
是沒有教會不交稅而政府發薪,權力教會所有這回事。
還有,那群用紅州的犯罪情況來評藍州
卻用藍州的技術發展為教會貼光的天才們
大可先看看以下:
http://www.msnbc.msn.com/id/7761678/site/newsweek/


甚麼叫做正常的民主社會呢?
很奇怪的論調。
別人拿歐美國家支持普選,
他們就會說國情不同,西方國家一套不能全盤搬進來,
但一發現歐美國家有社會問題,
就引用一大堆歐美例子來引證普選有問題。
這種雙重標準的講法,
令人費解。
至於甚麼紅州藍州,
其實你的重點是甚麼?
還有你引述的英文報道。
其實你知不知道這段英文講甚麼?

最後,洋洋萬字的回應,
其實我知道沒有甚麼人耐心看的。
希望能跟你作有意思討論。
下了班,打這麼多字,很累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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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har 於 2007-2-14 14:41 發表
另外, 香港教會力量沒美國大, 換句話說, 人對教會的選擇(信不信, 信那一個)也多, 所以要求介入教會運作的壓力也低. 但路兄在美國, 教會差不多是不可逃避的東西, 要介入的感覺較強也是正常. 再舉一例-歐洲近代的宗教改革: 正是當時的人們根本沒有不信教的自由, 所以才對教會有很多要求. 現在人們已有選擇, 那些議題便漸漸被遺忘了.
其實這裡有個認知問題
美國的情並不是可以用『一整個』來形容的。
不用的州別有不同的法律,民風,甚至有獨立的生產模式和生產值
搞得像猶他州和德州一樣,教會自然『不能逃避』
(開個玩笑說,這些地方每500平方米有一所教會)
但是我所在的波士頓,教會勢力?是玩笑吧...

香港教會的『力量』,跟一些學術最落後的州別比起來是稍少
不過跟加州,麻省,紐約等比起來,就離政教合一不遠了(苦笑)

剛剛才跟一些朋友談到,
對於很多做學問的人而言
麻省是個天堂。
即使這裡的道路爛得像發展中國家一樣,
電力網路落後得嘔心,
唯一令整個波士頓市運作的公共設施就是那個班次從不正常的鐵路
這裡仍然是天堂。
為什麼?
一個原因當然是因為這裡是大學的聚集區
但是某程度上(令這裡大學林立的原因)更是因為這裡幾乎在任何政黨執政下都有一種宗教自由的風氣。
這裡不像教會林立的南部,
黑白黃種人都有自己安身的地方
都可以得到同樣的對待
(在一些紅州,黑白種人的所有公共設施都是分開的)
這裡上課教或學進化論不用怕被人小則恐嚇,大則上法庭罰款,在教會當頭的州可要怕。
這裡在大學做研究不用看教會人士的面口,在教會當頭的州可要怕。
在這裡你支持任何一個政黨,將宣傳字句寫在T裇上,都不會怕被警察拖出去拘留,在教會當頭的州會。
在這裡當一個科學家,走在街上不用受到一眾教眾的鄙視目光(這種事情,很多時在香港也不能避免)
所以波士頓的路網再爛,天氣再差
它仍然是學術界的天堂,學術和科技輸出仍然是世界最高的城市之一。

在我,和很多同樣想做學問的人(尤其大學生)而言
大多數其實都不會理政治的事
但是大家都不想下一個總統還跟布殊一樣由教會推上去
怕的不是別的,而是失了這個天堂。
引用:
原帖由 char 於 2007-2-14 14:41 發表
至於路兄說一神教會本質是極權的, 那確是事實, 但這樣, 它要求世俗的政府民主就順理成章了, 哪有甚麼不合理的? 難道一個極權者會容忍甚至鼓勵世上有另一個極權者才合理? 除非這兩個極權者是同盟. (事實上香港也有些教會相對是政府的同盟, 因而並沒做甚麼讓政府難看的事, 如爭取普選.)
同一個不完全相乎的比喻
要是沙皇跑到中國叫民主,
只要他可以利用影響力將親俄的候選人推上去,
也是很順理成章
但是你會怎樣看?

其實在這裡說普選的時候,憲法權利,政教分離等等對非教徒而言重要的權利全都變成了『個人意見』,『模稜兩可』,『就算沒有也不要緊』
似乎在這裡爾虞我詐,只講誰(教會?)得利在立場上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但是倒過來,以中國內地現時的宗教情況或者政教分離(政府不干預教會事務),宗教人士的憲法權利,或者也同理是『個人意見』,『模稜兩可』,『就算沒有也不要緊』
或者中共穩固權力也是天經地義?

到這裡有點諷刺的是,當情況倒過來,教徒失利的時候,又立即爭相爬到道德高地上去。
引用:
原帖由 char 於 2007-2-14 14:41 發表
關於教會要求普選, 我到抱比較理實的看法. 我不管其動機, 只要它爭取的目標對我有利, 我樂意支持. 事實上, 我對香港所謂民主派行為相當反感, 但另一方面, 多次選舉我都是投民主派.
這點我倒有點好奇
民主派有甚麼『目的』是你認為有利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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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richelieu 於 2007-2-14 18:44 發表

不是比鬥字數多,
和誰最後上載文章,
就是有道理。
所以不存在甚麼逃避討論,
甚麼面斥不雅那些怪話。
一直被人洋洋萬字前,洋洋萬字後
順道扣個『人身攻擊』,『鬥字數多』的罪名
人身攻擊後面談
但當下就忍不住
貼到MS Word上用個Word Count
"Asian characters, Korean words 933"
(註:這包括我引用原回應的字!)
原來richelieu先生的無中生有能力那麼強,可以無中生有9077那麼多個字
再將該篇所回應的richelieu先生的文章查一查(刪去我的原文)
"Asian characters, Korean words 444"
減掉之後,我的文章才489字,多45字
就足夠richelieu先生說足三次『洋洋萬字』或『鬥字數多』,
normalize成100
古有五十步笑百步
今有richelieu八十九步笑百步
實可說是歷史佳話。
引用:
原帖由 richelieu 於 2007-2-14 18:44 發表

我想請問你的回應,
那一點在回應我??
空話說別人攪錯,
就算自己有道理??
隨便打上文字就叫做回應??
或者是我中文能力退步得那麼嚴重
或者是這位先生的閱讀問題。
不過無論如何,既然說得我寫得隨便
我就隨便再解釋一下。

你現在用來支持未執行憲法先搞普選的『不要等到社會上真的沒有人再偷東西,才立法罷』,說穿了,就是跟在賂選風氣嚴重的社會中擴大選舉範圍,而結果,當然就是製造更多的賂選。

腦袋正常點的人,都會想到先除貪風,再行選舉。
引用:
說政教不分,是教會方便謀利,
然後舉一大堆西方不文明的過去來引證。
中國共產黨發起過十年文革浩劫,
就能推論到現今中共存在,仍然是浩劫嗎
(我絕不能認同,路過的人,你同意嗎?)
美國中部各州禁進化論,在公共學校公然標籤非教徒
教會壟斷部份市鎮的醫療服務,甚至在選舉中拘留T裇上印有支持他黨字眼的人
這些都是這六年內,甚至直至昨天為止正在發生的事情
照係這些『舉一大堆西方不文明的過去』的邏輯
中共今時今日無論秘密監禁多少個教徒,禁止多少教會刊物
他們都是跟你教會一樣『開明』 - 在完事後的下一秒,一切都成為『過去的不文明』。
引用:
不需要塞錢入我袋了,
我對不明來歷的財富,
都很警惕的。
既然你有美國憲法的網址,
那就好了,
你能告訴裡面有"david hume"的字樣嗎???
基督立國的意思,不是以基督教的教義立國,
是以基督教的理念立國,
希望建立一個人人平等,博愛關懷的國度。
現實能否做到一回事,
但目標確實如此。
憲法當然不會有個別人物的字樣
要是有,那可就很難說是政教分離了。
現實卻是,在美國的政治結構,也就是總統.國會和司法院三個機構的權力平衡,
是模仿英國國會和國王分立的模型上(因為當時根本沒有類似的政制)
而當時編輯並闡述英國政治歷史(說清楚一點就是『寫History of England』的人)不是別人,就是現代科學哲學的開拓者David Hume

本來這倒是任何現代哲學科必教的題目
不過既然你一邊不停云我『揚揚萬字』,『鬥字數多』
那我也簡短一點好了。
自己去做功課,看看相關著作吧。
(建議reader:
Treatise, David Hume
History of England, David Hume
US Constitution)

最爆笑的是有人拿著一本講述無能上帝誅滅異己
將所有異見者丟到地獄的書,並稱之為宣揚人人平等,博愛關懷的『立國基礎』

順手將1796年美國與Tripoli條約的公開宣言貼上來。

http://www.yale.edu/lawweb/avalon/diplomacy/barbary/bar1796t.htm
引用:
ARTICLE 11.
As the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is not in any sense founded on the Christian Religion,-as it has in itself no character of enmity against the laws, religion or tranquility of Musselmen,-and as the said States never have entered into any war or act of hostility against any Mehomitan nation, it is declared by the parties that no pretext arising from religious opinions shall ever produce an interruption of the harmony existing between the two countries.
引用:
又返回最初的討論重點。
宗教信仰和政治制度是不同的。
用討論焦點,來引證你自己的講法
邏輯上,叫做偷竊論題。
錯。
宗教和政治『理念』是密不可分的
耶經的舊約,就正是猶太人古時的宗法制度和政治體系 - 而那不是一種第三者式的記錄,而是作為信仰一部份的教條。
無視於自己本身經文的內容而虛言焦點不同,是根本是不誠實。
引用:
甚麼叫做正常的民主社會呢?
很奇怪的論調。
別人拿歐美國家支持普選,
他們就會說國情不同,西方國家一套不能全盤搬進來,
但一發現歐美國家有社會問題,
就引用一大堆歐美例子來引證普選有問題。
這種雙重標準的講法,
令人費解。
再看一看,我的原文是解釋各國政教分離的制度:
引用:
因為在一個正常的『民主』社會
不是抽教會的稅,用該稅資助教會辦學(德國)
就是宗教辦學,政府不資(美國),國民教育搞公校制。
是沒有教會不交稅而政府發薪,權力教會所有這回事。
請問你哪隻眼看到我
『引用一大堆歐美例子來引證普選有問題。』?

一時間我都不知道誰正在偷竊論題了。

誠實果然很重要哪。
引用:
至於甚麼紅州藍州,
其實你的重點是甚麼?
還有你引述的英文報道。
其實你知不知道這段英文講甚麼?
你連在美國紅藍代表啥都還不知道
還自詡美國通,大云美國『基督立國』,州省之分云云
哇。

那篇不是英文報道
而是newsweek的一百大名公校年報
這當然是因為預定這裡一票人一提到政府公校(不資助教會學校)就會有一大堆甚麼校園暴力,教育荒廢等等問題
所以特此先說明公校的『質素』
至於我知不知道這段英文說甚麼
我不需要向你交代 - 反正我喜歡我由下一個post開始可以完全用英文
不過一來這樣失去了我上這討論區的意義,
二來你未必看得懂。


最後
引用:
麻省叫省,是譯音,不是它的地方制。
既然這位教徒先生那麼厲害
那我索性請教一下好了

Massachusetts

你怎樣翻出麻『省』的『譯音』來著?


註:除去QUOTE,本文一千一百二十六個字。
而回應的原文除去QUOTE,一千一百五十四個字。

扣帽子之前請先照照鏡子,面斥不雅。

[ 本帖最後由 路過的 於 2007-2-14 23:5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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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34 路過的 的帖子

一大篇充滿謾罵和人身攻擊的文章,
足見你的胸襟和學問,
如此單薄。

既然你知道你的中文有問題,
我就不花時間去教你中文,
自己查書看。

我說美國用基督理念立國,
你問我我憲法有無god這個字
你又說美國憲法大幅參照大衛休謨,
那我祇有反問你美國憲法內有沒有david hume的字樣。

"那篇不是英文報道
而是newsweek的一百大名公校年報"
公校年報又不是報遁,
算不算是自相矛盾??

我從無說你反對普選,
你對號入坐嗎?

你的英文程度如何,
我無興趣知道,
我祇道我英文水平一點都不差,
我也不會用法文回應你
根本無意思。

反而我從無自詡美國通,
亦無否認過自己的文章是洋洋萬字
所以才感慨無人會看,
一直是你扣我帽子。
我現在就面斥你,
一點都不覺得不雅。

還有我講過很多次我不是教徙,
你不會中文請查字典。
但我會尊重別人的宗教。
請你尊重別人的宗教自由,
這個不單止是教養問題,
更是建構和平平等社會重要元素。

我沒有空教你做人,
自已檢討下。

[ 本帖最後由 richelieu 於 2007-2-15 10:4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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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34 路過的 的帖子

這位聲稱自己在波士頓,
眼見很多人被教會逼害的路過人,
以下是美國國歌,
這裡的 in god is our trust

Oh! thus be it ever, when freemen shall stand
Between their loved homes and the war's desolation!
Blest with victory and peace, may the heaven-rescued land
Praise the Power that hath made and preserved us a nation.
Then conquer we must, for our cause it is just,
And this be our motto: "In God is our trust."
And the star-spangled banner forever shall wave
O'er the land of the free and the home of the bra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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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路過的 於 2007-2-15 07:47 發表

你現在用來支持未執行憲法先搞普選的『不要等到社會上真的沒有人再偷東西,才立法罷』,說穿了,就是跟在賂選風氣嚴重的社會中擴大選舉範圍,而結果,當然就是製造更多的賂選。

腦袋正常點的人,都會想到先除貪風,再行選舉。
..
請你攪清楚對方的論點才回應。

香港清廉情況向來是世界首屆一指,
那是否你也支持香港實行普選呢?
你不是指有香港有賄選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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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路過的 於 2007-2-12 02:22 發表
搞錯了,不是不應擁有世俗權力那麼簡單,而是根本不應該參與政治,對於政壇的事情無權(以教會身份)發言。
尤其香港教會倒過來受政府資助的情況,所有所謂的『教會服務』不受政府直接監控已經是奇事。(簡單而言,在美國這叫違憲。)
你一時又支持政教分離
引用:
原帖由 路過的 於 2007-2-12 02:22 發表
錯。
宗教和政治『理念』是密不可分的
耶經的舊約,就正是猶太人古時的宗法制度和政治體系 - 而那不是一種第三者式的記錄,而是作為信仰一部份的教條。
無視於自己本身經文的內容而虛言焦點不同,是根本是不誠實。
你一時又認同政教是密不可分。

你講緊咩呀
你知唔知自己寫過d咩呀

[ 本帖最後由 richelieu 於 2007-2-15 10:2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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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邊自稱沒有自詡美國通一邊自詡美國通先生:

這首歌和銀紙上的In God We Trust的字眼有法律效力,
還是憲法和外交宣言?
和In God We Trust這個字出現在銀紙上(政治背景,和憲法後多少年?)又知不知道?

此外,
國歌第三次因為"In God We Trust"的問題上法庭後
Supreme Court的回應:

The U.S. Supreme Court declined to review all of these rulings. It might be embarrassing to them, because the motto also hangs on the wall at the Supreme Court. The Supreme Court has commented in passing on the motto saying that:

"[o]ur previous opinions have considered in dicta the motto and the pledge [of allegiance], characterizing them as consistent with the proposition that government may not communicate an endorsement of religious belief." Allegheny, 492 U.S.

http://www.religioustolerance.org/nat_mot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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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richelieu 於 2007-2-15 01:12 發表

你一時又反對政教分離

你一時又認同政教是密不可分。
以上兩句你能分出意思嗎?
你知不知道你在寫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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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見你絕對得字都打錯
做點好心回應你好了。

政教分離是民主政府應有的法制
而政教不分是基督教本身的教義本質
還看不清楚?我看你不要去查字典
換副眼鏡吧。


想起來,369字長的回應
除了人身攻擊之外,啥都沒寫

最有趣的是還要一邊指人洋洋萬字,一邊自己寫洋洋萬字
一邊指人人身攻擊,一邊謾罵
這位自稱不是教徒說話模式卻像十足Fundamentalist的仁兄的面皮簡直就是能跟地殼相比。
看來現在當教徒,除了要學會不看別人寫的東西回應之外
似乎還要學一下厚臉皮和在玻璃屋中丟石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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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richelieu 於 2007-2-15 01:04 發表


請你攪清楚對方的論點才回應。

香港清廉情況向來是世界首屆一指,
那是否你也支持香港實行普選呢?
你不是指有香港有賄選呀?
比喻,就是比喻
我原本的論點就是說要先確立政教分離,才能實行民主
你是看不懂,還是偷換概念?

誠實很重要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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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34 路過的 的帖子

這是美國國父華盛頓的一篇演說
你講得自己英文這麼好
我不翻譯了

President George Washington, September 17th, 1796 "It is impossible to rightly govern the world without God and the Bible"
His Prayer At Valley Forge "Almighty and eternal Lord God, the great Creator of heaven and earth, and the God and Father of our Lord Jesus Christ; look down from heaven in pity and compassion upon me Thy servant, who humbly prostrates myself before Thee."

"Bless O Lord the whole race of mankind, and let the world be filled with the knowledge of Thee and Thy Son, Jesus. "Of all dispositions and habits which lead to political prosperity, religion and morality are indispensable supports. In vain would that man claim the tribute of patriotism, who should labor to subvert these great pillars of human happiness, these firmest props of the duties of men and citizens."

"To the distinguished character of a Patriot, it should be our highest glory to add the more distinguished character of a Christian."

The draft of the circular letter is in the hand of a secretary, although the signature is Washington's. Some have called this concluding paragraph "Washington's Prayer." In it, he asked God to: "dispose us all, to do Justice, to love mercy, and to demean ourselves with that Charity, humility and pacific temper of mind, which were the Characteristicks of the Divine Author of our blessed Religion, and without an humble imitation of whose example in these things, we can never hope to be a happy Nation."

George Washington as he resigned his commission as general of the Continental Army on December 23, 1783. "I consider it an indispensable duty to close this last solemn act of my official life by commending the interests of our dearest country to the protection of Almighty God and those who have the superintendence of them into His holy kee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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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41 路過的 的帖子

一句有意思的反駁都沒有
令人失望。
看之前對話,
原來你還在唸書。
希望你把握光陰,
充實學識之餘,
學多一點做人道理。
包括尊重別人。

我不是天主教徙,
我是基督徒。
但我從來無在這裡叫人信基督教
教過你啦
邏輯學上係唔會理會一個人既背景
祇會理會佢既論點本身

[ 本帖最後由 richelieu 於 2007-2-15 10:5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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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路過的 於 2007-2-15 09:17 發表


以上兩句你能分出意思嗎?
你知不知道你在寫甚麼?
我是打錯字
你要不要我在你回應裡抽錯字?

更何況你都沒有回應過
你一時又支持政教分離
一時又說政教密不可分
即係點呀
自已唔知自己諗咩
或者係思想分裂
當無事發生過呀?
引用:
原帖由 路過的 於 2007-2-15 09:17 發表

搞錯了,不是不應擁有世俗權力那麼簡單,而是根本不應該參與政治,對於政壇的事情無權(以教會身份)發言。
尤其香港教會倒過來受政府資助的情況,所有所謂的『教會服務』不受政府直接監控已經是奇事。(簡單而言,在美國這叫違憲。)
引用:
原帖由 路過的 於 2007-2-15 09:17 發表

宗教和政治『理念』是密不可分的
耶經的舊約,就正是猶太人古時的宗法制度和政治體系 - 而那不是一種第三者式的記錄,而是作為信仰一部份的教條。
無視於自己本身經文的內容而虛言焦點不同,是根本是不誠實。
[ 本帖最後由 richelieu 於 2007-2-15 10:5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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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路過的 於 2007-2-15 09:24 發表


比喻,就是比喻
我原本的論點就是說要先確立政教分離,才能實行民主
你是看不懂,還是偷換概念?

誠實很重要喔。
香港政教不分離嗎?
你知不知道香港是甚麼境況呢?
誠實很重要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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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42 路過的 的帖子

你的回應,
我根本不覺得你在挑戰我的論點,
直接點說,連挑戰的感覺都沒有。
彷彿一大段堆砌文字,
就叫做討論??

我從無指責過洋洋萬字呀
你究竟識不識中文架?

發現你的中文真的很有問題,
其實你能不能夠用完整中文句子,
寫出一段有意思的回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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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路過的 於 2007-2-15 09:23 發表
不過,見你絕對得字都打錯
做點好心回應你好了。

政教分離是民主政府應有的法制
而政教不分是基督教本身的教義本質
還看不清楚?我看你不要去查字典
換副眼鏡吧。

...
甚麼政教不分是基督教的教義本質呀
耶穌說:“這樣,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神的物當歸給 神。”
你不滿基督教,或許有你的背景和理由
但批評對方時,能不能先攪清楚你要批評的內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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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路過的 於 2007-2-15 09:16 發表
一邊自稱沒有自詡美國通一邊自詡美國通先生:

這首歌和銀紙上的In God We Trust的字眼有法律效力,
還是憲法和外交宣言?
和In God We Trust這個字出現在銀紙上(政治背景,和憲法後多少年?)又知不知道?

此 ...
印係銀紙上面都無法律效力?
你無野呀?
你個將係假銀紙黎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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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richelieu 於 2007-2-15 02:22 發表
這是美國國父華盛頓的一篇演說
你講得自己英文這麼好
我不翻譯了

President George Washington, September 17th, 1796 "It is impossible to rightly govern the world without God and the Bible" ...
這是『一篇演說』?
華盛頓的Farewell Address何時縮短成了『楊威利的三十秒致辭』再版?
演說內容還有這種說話??

"The draft of the circular letter is in the hand of a secretary, although the signature is Washington's. Some have called this concluding paragraph "Washington's Prayer." In it, he asked God to: "dispose us all, to do Justice, to love mercy, and to demean ourselves with that Charity, humility and pacific temper of mind, which were the Characteristicks of the Divine Author of our blessed Religion, and without an humble imitation of whose example in these things, we can never hope to be a happy Nation.""

這是演說一部份?當真?
恐怕是你看不懂英文吧...?

亂QUOTE教會網頁的東西也算了
連維基都可以全文的東西也不查一查,也就太難看了吧。
http://en.wikisource.org/wiki/Washington%27s_Farewell_Address
做個"Find"功能,看看找不找到你那句"It is impossible to rightly govern the world without God and the Bible"?

此外,華盛頓的維基頁
http://en.wikipedia.org/wiki/George_Washington
見此項:
http://en.wikipedia.org/wiki/George_Washington#Religious_beliefs
好像有中文功能哩。
引用:
原帖由 richelieu 於 2007-2-15 03:01 發表


印係銀紙上面都無法律效力?
你無野呀?
你個將係假銀紙黎架??
銀紙上面同樣有各總統的頭像,名字,跟"In God We Trust"一樣,是裝飾,糢糊了也沒甚麼問題。
有法律約束性的倒是銀紙的編號,和Federal Reserve System的印鑑,鈔票上這東西出錯的話就大問題了。
你就算不信任何神,你一樣可以用這張銀紙去購物。
不過呢,In God We Trust卻不是常常都存在 - 它是1864後才出現。而且,在1883年至1935年間的五毫子中就沒有
這一段期間製造的錢幣當然也是真鈔。
引用:
我是基督徒。
引用:
第一,我不是教徒
(呵欠)

[ 本帖最後由 路過的 於 2007-2-15 04:1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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